乡村旅游扶贫是一项能够让农民实现脱贫、走向致富的利民工程、民心工程,对于旅游业而言,它的意义不仅仅是壮大了产业的规模、增加了旅游产品种类,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旅游行业的光荣使命。
为加快推动“515战略”的实施,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加大旅游扶贫攻坚力度,充分发挥旅游业在调结构、促就业、减贫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发挥乡村旅游在调整传统乡村经济结构、提高传统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村经济收入、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掀起全国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新高潮,国家旅游局将在今年8月份召开全国乡村旅游推进大会,会上将出台一系列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政策,还将推出中国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品牌工程,即表彰1000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1000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10000家“金牌农家乐”、10000名“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
旅游扶贫并不是一个新事物,也不是一个新话题或新活动,但作为“515战略”框架下旅游全行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通过系统化的组织、系列化的政策进行推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全国性的旅游扶贫工程,却是旅游行业在新形势下的一个光荣而艰巨的新使命。
中国旅游业发展三十多年来,一直发挥着在区域产业体系中促进结构调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促进农村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作用,也的确有许多的“老少边穷”地区靠发展旅游业实现脱贫、走上了致富道路,并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开创了一些好的模式,但这些行动并没有在国家层面上形成系统的措施、系统的规划和系统的推进计划。
自今年初国家旅游局推出指导未来三年全国旅游工作的“515战略”之后,各项战略都在强力的政策推动下科学有序地推进。作为“515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扶贫工程被纳入到具有全国意义的战略层面,成为新形势下全国旅游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这本身就在战略层面上对旅游扶贫工作进行了新的定位,赋予了新的使命。这既是旅游产业多样功能、多元效益的直接体现,更是旅游从业者的光荣和骄傲。
旅游扶贫是一项既要增强使命感、又要强调科学性的工作。首先,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无论是涉旅企业、机构,还是旅游从业者,都要有社会担当意识,无论是作为企业、机构还是个人,以智力帮扶或通过投资、合作、租赁等方式参与地方乡村旅游开发,积极参与旅游扶贫,目的是为了帮扶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走向致富,并在帮扶的过程中实现企业、个人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当地农民,由于缺乏市场意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往往不了解市场,不了解自己所拥有的资源的经济价值,更没有投资能力,资本和发展理念方面相对弱势。在这样一种强弱对比下,乡村旅游资源非常容易被资本绑架,一些打着旅游扶贫旗号的企业,实际成了资源的掠夺者,虽然当地资源得到了开发,乡村旅游也发展起来了,但农民只是廉价出租了自己的资源。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其次,乡村旅游开发要讲科学。乡村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产品体系、市场选择和营销、业态策划与商业模式、支持保障体系等,都需要进行科学规划、设计,无规划开发或规划不科学都可能造成投资失误,让本来就贫穷的农民雪上加霜。
再次,要坚持农民在乡村旅游开发、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不仅仅是强调农民开发主体或经营主体,更要强调他们自身要在思想上树立主体意识。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由于只专注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物质帮扶,而忽视了提高农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主人翁精神和主体地位,导致你帮他建、他看热闹,你建好了、他就放在那里。所以,帮扶必须要帮智,要重点解决好农民的意识问题、经营能力问题。
最后,要有系列的帮扶政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地方层面,乡村旅游扶贫都应制定系统化的政策措施体系。山东省级财政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拿出两亿元以上的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的乡村旅游规划、示范项目建设、“双改”(厨房和卫生间改造)补贴、农民带头人和经营业户培训、入户辅导等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目前全省已有1.5万户农家乐实现了标准化“双改”,2014年,乡村旅游收入占到了农业增加值的20%以上,农民在乡村旅游业中新增的直接就业占到了农民当年新增就业的3%以上。
总之,乡村旅游扶贫是一项能够让农民实现脱贫、走向致富的利民工程、民心工程,对于旅游业而言,它的意义不仅仅是壮大了产业的规模、增加了旅游产品种类,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旅游行业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