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经各省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专家组评定,拟推出首批10家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现予公示。
1、四川省邛海泸山景区
2、黑龙江省扎龙生态旅游区
3、江西省东鄱阳湖湿地景区
4、内蒙古自治区敕勒川草原旅游区
5、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旅游区
6、江苏省潘安湖景区
7、辽宁省盘锦红海滩景区
8、上海市东滩湿地旅游区
9、山东省洰淀湖景区
10、浙江省西溪湿地旅游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31日至9月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或电话(010-65201516)提出意见。
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来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