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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农商互联给乡村振兴“加把劲”

发布时间:2018-05-24 发布者:浩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记者 冯其予)商务部24日印发《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全面推进农商互联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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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通知》提出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二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四是打造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五是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六是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当天表示,农商互联的“农”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商”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及批发零售企业、农产品电商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企业。参与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设施设备和操作流程等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并按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数据和资料。

  据悉,我国将以此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的对接,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产品消费升级。

  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优先支持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商互联,组织全国优秀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商、连锁超市、电商企业等深入贫困地区,发挥其市场资源优势,与产区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育产业、创品牌、促销售,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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