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转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强规划引导,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意见》还在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强化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以及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等方面做出了要求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