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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不得大拆大建,住建部发文大力纠偏!

发布时间:2021-08-16 发布者:浩丰

大拆大建是中国城市特定历史时期的非常态现象,作为典型的房地产过度开发模式,这样的运动式城市更新即将成为过去。

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习总书记的讲话,为城市更新改造指明了方向。一个月后,住建部官网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作出部署。

针对一些城市在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的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篇章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和过度房地产化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将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

8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通知》),从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三方面提出11条城市更新实践要求。《通知》明确,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新增建筑,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居民,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其中,为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通知》明确,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同时,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 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同时,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 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在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方面,《通知》要求,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 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本次住建部的重拳出击是对“大拆大建”模式的有力纠偏——城市更新,不只是简单的拆迁改造,而是与历史文化保护、增强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功能等结合起来,这也是考验新一轮城市更新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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