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依据《“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7月3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要求,旅游人才培养要坚持对接产业、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四大基本原则。旅游部门要把服务旅游业发展作为旅游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实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旅游人才工作布局、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提升人才质量和效益;围绕束缚旅游人才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大力推动旅游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释放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纲要》的目标在于,最终实现旅游人才规模更加壮大、旅游人才素质显著提升、旅游人才结构更加优化、旅游人才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充满活力、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旅游人才队伍。
《纲要》的主要任务包括统筹推进旅游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乡村旅游实用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加强旅游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旅游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等四方面内容。明确提出旅游行政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计划、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计划、万名旅游英才计划、旅游业青年专家提升计划、旅游创新创业人才开发计划、旅游新业态人才开发计划、导游素质提升计划、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计划、红色旅游人才发展计划、旅游人才援助计划等11项重点计划。
为保障《纲要》更好地落地,国家旅游局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旅游人才发展的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将旅游人才开发工作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并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健全信息平台,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平台,强化全国旅游人才工作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各地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调整建议,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旅游人才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努力开创旅游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