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作为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城市景观设计始终面临着一个重大课题:城市发展如何处理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关系.如处理与已存城市环境的协调关系,即如何恰当地把城市拥有的独特的自然景观因素和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人文景观因家组织到不断变化、发展的城市景观体系中去。
城市景观是城市物质环境的视觉形态,以此,人们可以获得最直观的城市环境印象。对一个城市而言,仅仅有一个、两个令人满意或令人兴奋的城市景点是远远不够的。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的组织设计应根据城市景观的价值、知名度、公共性水平,以恰当的方式建设不同等级、不同层次但相互联结的城市景观体系,为城市生活提供丰富多彩的背景环境。
富有个性和特色的城市,景观不是靠几垃"标志性建筑物"或个人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来的.'城市个性与特色在于它自身的特点:独特的地理和地域环境,特有的历史、人文景观和生活方式的演变,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挥与表现。城市景观体系的建设必须研究城市有价值的景观资源.合理组织城市景观的结构体系。
城市景观体系的研究是从视觉分析的角度去理解城市空间的结构关系,是城市环境的视觉形态·它理所当然地应该反映城市的演变以及城市生活,特别是城市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城市景观组织以最佳展示为目的,必须使人们在参与城市活动时产生愉悦的心理体验,从而使自己的行为与城市空间环境通过景观这一视觉因素建立起双向的心物对应关系。
1.多样化统一的原则
多样化统一的原则要求城市景观的组织必须与城市活动的多样化相一致,并保持城市景观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城市中的任何一个要素,任何一个空间环境都不可能独立存在,人类活动的连续性表明,城市作为由若干个子系统单元组成的大系统,必须是一个整体,城市景观体系必须保持与之一致的特征:多样化统一。多样化表现为城市子系统不同功能、不同空间环境的个性与特征,统一是指城市景观必须是一个和谐的整体,要求构成城市大系统的单元建立起有序、协调的关系·真实地反映城,Ii人系统的组织结构,真实地表现城生活的丰富多彩。
2.结构最优原则
结构最优原则强调的是完善城市景观A本单兀,以合理的方式进行组织,使城市景观体系建立起稳定而明晰的内在结构关系。
城市景观体系的设计应该依照景观单元的价流,划分成若干层次和等级进行组织,建立起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整体结构,确立城市景观单元在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作为整个体系的定位标识。使城市具有明确的方位感。
城市景观体系所包含的时空间序列不同于单体建筑或建筑群体的空间序列,是一个多向展开的网络系统,即人们可以从城市的任意一点开始感知城市景观的过程,或在某一结节点向多方向进行,从而组成不同的城市景观序列,这种多方向展开的特点要求城市景观体系必须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能够形成多方向序列的组合,并且具有可逆性,符合人们"行为序
列"的要求。
城市景观结构最优原则要求城市景观休系是一个具有多方向展开、可逆转的开放性网络.这一网络必须有明确的定位标识和方位感,适合于不同运动速度和多向度活动的需要,具有简洁明了的结构,能够使人们以少而准确的视觉信息建立起城市的整体印象。
3.有机生长的原则
有机生长的原则是从城市动态发展的角度提出的景观体系建设的原则,城市景观体系应该以城市结构的扩展为依据,随着城市的发展有序而合理地生长。有机生长的原则要求城市更新应在城市景观体系及重要标志物的控制下谨镇进行,表现出城市发展连续性的特征,保留城市在各个发展阶段有价值的景观作为城市发展的标识和真实记录。对于有价值的人文景观,城市更新应表现出应有的尊重,更新项目的尺度、体量、色彩、材料都应与之相适应,保持应有的一致性,始终把有价位的人文景观作为主角。有机生长的原则,其核心是,城市景观休系是一个整体,作为城市物质环境的视觉形态,必须真实地记载城市的发展过程并随着城市发展而发展。当然,在城市这个大系统中,城市景观体系建设必须与城市区域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各单项规划保持一致性和协调性,真实地表现城市环境与自然、历史与日常生活的和谐关系。
城市发展是一补:生续的过程,城市景观作为城市的视觉形态必然反映出这一动态发展的特征,在其中,局部f1l益与城市总体利益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当我们把城市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来理解,城市景观就必须保持应有的一致性,城市一旦失去了对局部更新和小范围开发的控制与引导,便意味着城市景观体系整体性和协调性的丧失。因此,对于城市的更新与发展.必须从城市景观整体性出发,进行控制与引导,保持城市视觉形象的连续性和合理性.真正体现城市应有的价值景观。